近期,云南省審計廳在組織全省優化營商環境專項審計調查中,秉承“在研究中謀事、在研究中干事、在研究中成事”的理念,將審計思路和方法的探索創新貫穿于審計計劃、項目組織、項目實施、成果運用的項目全周期,在一體推進揭示問題、規范管理、促進改革上成效明顯。
在審計計劃上做研究,力求“方向準”。準確把握“黨委、政府重點工作是什么,審計就審什么”的工作思路,通過深入理解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目標和路徑,認真開展立項可行性研究,將優化營商環境審計納入“十四五”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年度審計計劃,做到把準方向、提早謀劃、提前布局。
在項目組織上做研究,力求“統籌優”。在總結前三年開展“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審計經驗的基礎上,首次采用“省廳統一組織、市縣統一實施”的方式,組織16個市級、64個縣級審計機關同步開展審計,進一步理順了“項目組織”和“業務實施”的關系,明確了牽頭單位和審計組的職責,優化了項目統籌管理和審計資源調配,保證了審計事項抽查的廣度和深度,做到人人有擔子、事事有著落。
在項目實施上做研究,力求“指導精”。堅持把研究工作作為謀事之基、成事之道。在認真學習、梳理歸納相關政策的基礎上,到政務服務、市場監管、住建等部門開展審前調研,了解、收集優化營商環境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在編制審計工作方案時做到有的放矢。此外,在下發的審計報告模板中,對每個問題的基本定性、問題框架、法規引用、處理意見作了詳細表述,將審計模式從“做問答題”向“做填空題”轉變,進一步增強了對下指導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在成果運用上做研究,力求“成效顯”。牢固樹立成果意識,有計劃地在項目實施階段到審計一線進行走訪調研,及時掌握實際情況,對審計事項進行再調整,對重點內容進行再聚焦。同時,注重查出問題與推動解決問題相統一,堅持從政策目標實現與否的立場出發揭示問題,從體制障礙、機制缺陷、制度漏洞的角度剖析原因,從深化改革和推動發展的角度提出建議,充分發揮審計的宏觀性、建設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