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會員單位:
為了適應新時期內部審計的發展要求,進一步增強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在內部審計準則體系中的統領性和指導性,更好發揮內部審計基本準則的作用,我會組織修訂了《第1101號——內部審計基本準則》,經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第七屆常務理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第1101號——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同時廢止。
希望各會員單位加強宣傳,組織學習。實施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反饋我們。
中國內部審計協會
2023年6月13日
附件:
《第1101號——內部審計基本準則》(2023年修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