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省審計廳制發了《遼寧省審計廳內部審計工作監督檢查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全文14條,圍繞組織領導、方式內容、檢查實施和結果運用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內部審計工作監督檢查提供了制度支撐。
《辦法》明確,將監督檢查工作納入審計機關整體工作統籌安排。要求全省各級審計機關將對內部審計工作的監督檢查納入年度工作內容,與審計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并在編制年度審計項目計劃時做好統籌安排。
《辦法》要求,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工作長效機制。明確了審計機關負責監督檢查工作的職能部門和業務部門職責,要各司其職,通過采取日常監督、結合審計項目監督和專項檢查等方式,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審計制度建立健全情況、內部審計項目質量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辦法》強調,要加強與行業主管部門協作配合。要求建立健全與有關主管部門的協作機制,注重發揮主管部門的作用,加強工作聯動,協調開展對被審計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監督檢查,不斷增強監督合力。
《辦法》提出,要強化監督檢查結果運用。建立完善檢查反饋、情況通報和綜合報告機制,對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督促被審計單位及時整改反饋;對情節嚴重的,應當通報批評并視情況抄送有關主管部門;定期形成內部審計工作監督檢查年度綜合報告,總結分析經驗成效以及存在的問題。